我国首次建立出境游安全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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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预案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和发布制度。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预警信息分三个级别,分别是:提示——提示中国公民前
预案明确,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报告。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