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预警机制首次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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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4:29 深圳商报 | |||||||||
出境游预警机制首次建立 三级预警信息提示劝告警告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
预案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和发布制度。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预警信息分三个级别,分别是:提示——提示中国公民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应注意的事项。劝告——劝告中国公民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警告——警告中国公民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经授权,国家旅游局或其他部门向社会发布旅游预警信息。 预案明确,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