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长时间伏案不适 并非职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前日上午,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省疾控中心、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防治院的专家做客本报城市热线86613333,为数十位读者解答了职业病诊断和相关法规等方面的问题。

  电脑辐射算不算职业病

  昨日不少“电脑族”反映,他们每天在电脑前工作长达数小时甚至十多个小时,“长期遭受电脑的辐射,会不会患上职业病”。个别人称因长时间伏案工作,他们的颈椎、腰椎等经常不舒服,问这是否是患上了“职业病”。对此,专家解释说,这类读者的症状确实是因为从事该职业对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从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来看,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只有10大类115种,其中常见的有尘肺、职业中毒等。

  农民工患职业病咋办

  首先,用人单位应安排患病员工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而患病员工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员工的社会保障,按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相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规定单位应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和待遇对劳动者如实告知;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要戴好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手套等;提高警惕,如出现不舒服或车间多名工人出现相同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要求用人单位体检;饮食上要合理安排,增强免疫力;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卫生、劳动部门检举投诉。

  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如职业病病人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记者 郑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