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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14名“富婆” 判他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陕西的李应录谎称是生意人,流窜在成都等11个城市,通过网络和婚介征婚,专门物色单身“富婆”,麻醉后,抢劫、盗窃、敲诈勒索……14名“富婆”受害,其中一女子丧命(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应录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和敲诈勒索(未遂),数罪并罚,判决李应录死刑。

  39岁的李应录是陕西宝鸡的村民。2003年10月下旬,他用假身份证和假离婚证在四川南充一婚介所登记。随后,他认识了40多岁的蒲某。此后一天,他将蒲某带到暂住地,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放进蒲的酒杯。等蒲某昏迷后,李应录拿走她的铂金项链、手链、戒指等物品。此后,他在内江、攀枝花、自贡、乐山等11个城市,用同样的手段,专门选择“富婆”作案。抢劫、盗窃、敲诈,短短两年时间里,骗了14个妇女,其中包括教师、医生、夜总会老板,盗窃、抢劫总价值5万以上。

  王鑫 程兴斌 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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