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开审涉黑案“黑老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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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46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25日电(记者 吴俊)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4月25日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治安管理股股长。 记者在广东肇庆四会市采访得知,“龙兴社”是一个在四会市横行6年的黑社会性质
在警察身份的掩盖之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以来,“龙兴社”以四会市罗源镇籍人员为基础,以龙杰锋为头目,多次在四会市城区及周边地区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11人轻微伤。 2005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8岁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后证实凶手是其仇家)。广东省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以龙杰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浮出水面,其隐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