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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房产四处调查 神秘“深喉”臆想400万举报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时代信报》报道 今年四十出头的重庆人李志刚身上的衣服从去年冬天到现在,几乎就没有换过。他目前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过得连乞丐都不如”。只是,这一切在李志刚看来都是“黎明前的黑暗”,他深信自己将很快得到一笔巨款,足有400万!

  他每天往来于检察院、银行两地,要求“落实政策”,因为他是一名曾经检举贪官的举报人,暗地里写检举材料、揭发贪污受贿的“深喉”。

  “深喉”神秘现身

  与李志刚的见面像是“地下接头”,因为他穷得早已经卖掉了手机,只能按照约定的地点在约定的时间见面。

  李志刚之所以走上举报贪官之路,缘于离婚。他与妻子1996年结婚。李志刚说,妻子进工厂当工人是因为她嫂子的关系,在1998年妻子生病开刀住院20多天后,几乎就没有再回厂里上班。

  后来,高中文化的李志刚认为小学文化的妻子跟自己没有共同语言,2002年底,他们上了法院闹离婚。法庭上,妻子暴露出的实际收入让李志刚大吃一惊。妻子每月竟有1800元收入!而与她同工厂同工种的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

  这个发现,让李志刚大吃一惊,一场大病后妻子几乎就没有上过班。“我开始怀疑,她的工资可能是她的嫂子方萍做的假账,利用职务之便给她开绿灯。”

  方萍原是某厂车间的会计。李志刚猜测前妻与方萍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此后他就开始了漫长的调查检举之路。

  卖掉房子四处举报

  2003年10月,已经买断工龄的李志刚开始举报。他随身带着前妻的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入证,这些在旁人看来并不能作为检举材料的证明,被李志刚看作是举报的“铁证”,因为前妻是什么工种,上了多久的班可以从这些证件中了解清楚。在后来的日子里,李志刚查到前妻有一处“来历不明”的房产。

  1个月后,李志刚自己把调查来的情况写成了一份检举信,并署下真名寄到了检察院和市长公开信箱。之后,卖掉了房子,带了3万元钱,准备到北京检举。

  在北京,李志刚递交了10多份材料,回来后不久,就听说案件全部告破,不仅方萍被捕,还有27名官员涉案。

  400万奖金“无厘头”

  2005年11月,法院裁决方萍等28人贪污2783万元,罪名成立。

  按照李志刚的思维,贪官被抓后,就该落实他的奖励政策。“我在报纸上看到过政策,举报人该拿到贪污款的15%作为奖励。我应该得到417万元的奖励”。

  但李志刚的奔波似乎进展不大,他多次找到检察院,检察院让他找银行,到了银行又让他去检察院。在他向记者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中,并没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李志刚就是案件检举人,或者根据政策奖励400万元的书证。事实上,关于李志刚说的“政策”,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举报法》,关于如何奖励举报人的办法也没有明确。不过,李志刚倒是很有信心。他很神秘地对记者说:曙光就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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