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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受害女寻其他受害者同告状》后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5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袁秦 实习生 唐洪琼)使用“奥美定”隆胸导致胸部大小不一的受害者张女士联合本报热线966965,寻找我市其他受害女性共同维权(本报20日曾作报道)。昨日,广安来渝打工的李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两年前她也因使用“奥美定”隆胸而受害,愿和张女士一起告状。

  李女士说,她到重庆打工4年多了,并在我市结婚生子。大约2年前,为了让哺乳而
变型的胸部恢复之前的形状,因而花费4500元钱,到高新区某医院使用“奥美定”隆胸。她称,谁知手术完第二天,胸部就疼痛难忍,经检查,是注入胸部的半固体隆胸产品发炎导致的,她不得不重新回到医院抽出注入的产品补救。这次隆胸失败可能对身体带来的副作用使她每天提心吊胆,因此,她决定和张女士一起状告“奥美定”的生产厂家,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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