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区外就读民工娃可免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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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玲)今年,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五城区之外的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可免除学杂费。昨日,成都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06年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向媒体作了通报。 据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蒋平介绍,预计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今年将继续新接收2.5万左右民工子女就读。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农民工子女若在五城区之外接受义务教育,可免除
特别提示 暂住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为子女申请到该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2006年5月9日至6月8日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子女入(转学)申请: 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在该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有效劳动合同,在务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领取)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于2006年5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及子女的原籍农业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持有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的家长,可于6月7日—9日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登记。 (短信代码:408705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