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盗版者得利我市召开纪念著作权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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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6:16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季耀昆)今后我市要重点打击音像、软件、网络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使侵权盗版者承担应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不能让盗版者得利,而使坚持正版者受害。这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市版权局今天组织召开的纪念著作权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上提出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文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对我市的版权保护工作,市版权局负责人建议,要积极营造保护版权的政策和法制
座谈会上,著名学者、济南职业学院教授李永祥从一名作者的角度谈了对贯彻好著作权法的看法。市法院审判员分析了近年来受理的案件类型,指出互联网环境下如何保护著作权已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软件行业代表在发言中说,侵权盗版活动严重制约了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下一步还要启动大型企业并通过大型企业的正版化来带动中小型企业。他们有能力、有信心把企业做大做强,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