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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洗澡猝死 洗浴中心赔偿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11 辽沈晚报

  2006-4-26 5:32:49本报大连消息(侯德伟 特派大连记者 刘红涛) 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洗澡时不幸身亡,洗浴中心被判赔偿。

  2005年1月22日上午,大连某公司退休工人、八十多岁的高老汉,拿着村委会发放的洗澡票到大连某洗浴中心洗澡,他进入浴池后,先冲淋浴,再进桑拿,然后到温水池中泡澡。约8时40分,洗浴中心的一名搓澡工发现,温水池中的高老汉脸色发白,表情异常,他以
为是晕池,便喊来服务生帮忙,并向浴池的负责人王老板报告。王老板马上召集人把高老汉抬到一楼,一边盖浴巾一边打120。由于120电话未能打通,浴池工作人员赶紧用出租车将高老汉送往医院抢救。9时许,经抢救无效,医院宣布高老汉死亡。

  事发以后,高老汉的儿女们以浴池室内温度过高、缺氧;浴池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致使受害人晕倒在水池中;浴池工作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致使受害人到医院已经死亡为由,将大连某洗浴中心告上了法庭,并索赔6.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洗浴中心工作人员明知受害人年纪已大,却未曾告知其家属陪同洗浴,也未指定专人看护、照顾,致使发现受害人昏迷时,却以为是晕池,同时未采取合理的、相应的抢救措施,导致受害人被送至医院时心跳、呼吸已经停止20多分钟,应对高老汉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高老汉年岁已高,自身洗浴时应主动让亲属陪护,却疏忽了对自身的保护,主观上也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最终判令浴池方赔偿高老汉的家人33352.08元。

  (记者电话 0411-8407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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