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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建4月25日消息(记者彭建军)今年4月26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了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的讲话精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中央及地方主要新闻单位出席“福建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何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化林同志分别从福建省法院系统近两年以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以及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大知
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两方面向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新闻媒体做了通报。

  据何鸣副院长介绍,2004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可以简要概括为七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二是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调解原则,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依法认定一批驰名商标,制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是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诉中禁令措施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六是积极参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七是全省法院形成了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培养了一批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官。同时,他还介绍了全省各级法院下一步的三项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

  张化林副院长则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省高院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介绍了四点计划。一是强化审判职能,保障创新体系的建设;二是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保证知识产权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和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最后,他表示,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全面提升福建省各级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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