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捡到银行卡 冒领3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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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3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北京一对夫妇捡到他人银行卡竟然去冒领,结果换来的是有期徒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这对夫妇2年和1年的有期徒刑,均缓刑2年,并处以4万元和2万元的罚金。 据法院介绍,2005年12月13日,李某在丰台区工商银行的一家储蓄所内排队等候取款。当时在李某前面的一个女士正在用银行卡取款,由于没有按规定在“1米线”外等候,李
之后,李某来到另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输入密码后看见这张卡上有39000多元,当即取出5000元。同样贪心的妻子将剩下的钱转到了他人账户里。之后,把卡扔到了垃圾箱里。第二天,李某从这个账户里将钱全部取出来,存在了自己的名下。 丰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结伙使用捡拾的信用卡,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