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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半年内在岛内开放定点人民币兑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4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26日消息 台当局“陆委会主任秘书”詹志宏日前表示,为配合全面开放大陆居民赴台观光时程,将一并规划人民币在台买卖配套措施。意即台当局在6个月内至少将提出几个定点,开放岛内民众买卖人民币。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近日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观光“持正面态度”,台当局“陆委会”接获指示后积极办理开放人民币兑换相关事宜。

  据悉,这一即将激活的人民币在台兑换业务,属于开放大陆居民赴台观光的配套措施。初期将只开放大陆观光客拿有效过境证件办理人民币汇兑,且据现行规定,每位大陆观光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万人民币进入台湾。

  台当局财金部门官员表示,人民币在台湾岛内的兑换,将采“定点试办”,机场、港口为基本开放场所。由于中正机场与小港机场目前只有台湾银行与台湾“中国国际商银”两家银行设有服务点,两家行库早在台“央行”指示下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可配合政策上路开办。

  此外,为尽可能提供大陆观光客兑换上的方便,同时降低人民币在岛内黑市流窜的风险,台当局财金部门也有意循相关规定,开放若干风景点的优质观光旅馆、百货公司、金银及珠宝业等,可以办理人民币汇兑业务。

  台媒报道称,台财金官员表示,根据台湾的现行规定,货币收兑处可能会采取单向收取人民币措施,也就是说,收兑处只能将新台币卖给大陆观光客,并不能将观光客手上的新台币,再用人民币给买回来。但如果大陆观光客在台湾银行与台湾“中国国际商银”办理兑换时,则不受此规定限制,在机场离境时,可将手头多余的新台币再换回人民币。(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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