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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是为了“养活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5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偷税是为了“养活职工”短短5年,偷逃国家增值税2114万余元,一个只有30多名在职员工的公司缘何如此猖獗?他们通过什么手段偷逃税款?这起省城税务和公安机关查处的最大数额的偷税案是如何案发的?昨天上午,案惊国家税务总局、由公安部督办的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偷税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饮食服务公司却经营照相器材

  从公司名称上看,你很难将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与它的主营业务———照相感光器材联系起来。该公司前任法人代表陈位成受审时说:“我们公司没开过一家饭店,没经营过一家旅店,仅有经营照相感光器材这一项业务。”该公司逐渐在照相感光器材业务上尝到甜头,业务蓬勃发展,成为安徽市场最大的照相感光器材销售商,“物美价廉”的照相感光器材畅销全省各地和外省。

  “为了养活职工才偷税”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在5年时间里,共偷逃增值税21149540元,占应缴增值税的99%%。他们为何如此猖獗?陈位成交代,公司改制后,一没有办公场所,二没有资金,公司有30多名职工和十几位离退休职工要养活。为了养活职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医疗费(每年80万~100万元),他们不得不偷税,否则就没办法经营下去。另一被告人杨兵说:“公司里每个人都知道公司偷税。”

  公司员工举报案件浮出水面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的偷税行为源于1994年国家税制改制后。当时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已去世)提出采取内设两套账方法偷税,外部账记载进货有增值税发票的业务,用于申报纳税;内部账记载进货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业务,不对外公开。为区别外账,该公司在内部账簿上标有“P”字样,简称为“P账”。

  1999年,税务部门发现该公司有偷税行为,对其进行了查处,该公司法人代表陈位成和副经理杨兵因此被免去职务。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直到惊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该案又进入司法程序。这一切与一位员工的举报有关。这位举报人掌握了公司偷税的大量证据和银行账号后,先后到省、市及国家有关部门层层举报,省城最大的偷税案终于浮出水面。

  案发于新旧刑法交替时期

  公诉机关指控安徽饮食服务公司偷税发生在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正好跨越了新旧刑法交替时间。1997年新刑法实行,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在新刑法之前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

  公诉机关指控安徽饮食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经理陈位成和直接负责照相感光业务的副经理杨兵犯有偷税罪,法庭上,陈位成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太严重了”,杨兵则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参与公司的偷税行为。

  由于案情复杂,庭审进行了6个多小时,没有当庭宣判。(姚维家庐剑苏艺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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