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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还能涨多少?2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4月25日讯近段时间以来,“发改委督阵水价提速”、“水价以每年10%的速度上涨”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记者采访中获悉,近年我省城市水价(到户价)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调高所致。随着各地污水处理费逐步调整到位,城市水价已趋于稳定,还有0.2元的涨价空间。

  记者从省城镇供水协会了解到,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到户价)由基本水价
、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有的城市不收)组成。就基本水价而言,2001年全省17城市平均价格1.29元/立方米,2005年1.42元/立方米,4年涨了0.13元,年均涨幅3.4%,价格已基本涨到位。

  近几年,百姓感觉水价调整频繁,与我省污水处理费的提高有关。以2004年为例,当时我省污水处理费平均0.4元/立方米左右,仅能满足运行所需资金的三分之一左右,由于入不敷出,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时开时停或半运行状态。省政府为此制定了0.8元/立方米的最低收费标准,要求17个地级城市必须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1元/立方米。

  经过调价,2005年8月,17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价格达到0.7元,1年时间涨了0.3元;截至今年2月底,17城市全部提高到0.8元/立方米的最低限价水平,并开始执行。其中,淄博、潍坊两市提到了1元/立方米的保本微利水平。不仅地级城市已调整到位,在全省91个县(市)中,已有79个县(市)提高到了0.80元/立方米,其中55个县(市)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

  这意味着我省污水处理费第一轮调整(提到0.8元/立方米最低限价)已基本到位,与其相比,接下去的调整(从每立方米0.8元提到1元保本微利水平)幅度明显减小,各市何时将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再调高0.2元,还没有时间表。


记者 李琥珀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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