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诈弹”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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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2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朱林高贵伟)因不愿意上课,学生唐某居然称要炸学校。日前,东至县法院一审判决唐某管制6个月。 唐某系东至县某中学高三学生。今年2月6日晚,唐某在上自习课时,向同学借来练习本纸,以“失落的人”的名义写了一封恐吓信,说自己自制了3公斤炸药,要在学校实施爆炸以震动全国。
2月11日下午5时许,学校收到该信后,立即向上汇报并报案,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民警和教师连夜对32个考场进行清理,事件还惊动了县委、县政府及池州市公安局。经过8个小时的侦查,12日凌晨2时,办案人员初步确定了作案分子,3时25分将被告人唐某从家中抓获。归案后,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