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扩大再就业优惠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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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2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我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已经明确,失去土地的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将享受再就业优惠。 据悉,“新三年”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扩充包括失地农民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将一般被征地无业农民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下岗失业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