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鼓励举报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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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3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纪委获悉,长春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成立,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 据介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进行反映和举报,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长春市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4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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