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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违法犯罪的资金转移 中国立法打击洗钱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4 汉网

  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25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中国已高度重视严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洗钱行为,以切断走私、贩毒、贪污贿赂等犯罪中的资金转移链条,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洗钱侵蚀中国经济健康肌体

  “洗钱”一词,首现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的一个犯罪集团,利用投币式洗衣机,把非法赃款当作洗衣所获的收益一同申报纳税,从而将其变为合法经营收入。

  洗钱是一个复杂的犯罪领域。20世纪中期以后,世界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而随着金融衍生品和科技手段的变化,呈现出洗钱手法越来越专业化、洗钱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目前,国际洗钱手法又有新的发展,如利用信用卡和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网上交易等。

  洗钱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成为国际公害。据一些国际组织和专家估计,现在世界上每年的洗钱数量大约相当于世界经济总量2%至5%。为此,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国际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将公约确立的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

  近年来,中国的洗钱问题也日渐突出。“随着走私、贩毒、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淑萍就反洗钱法草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国洗钱金额约有多大规模?“国际上有上述相应估计,但具体到一个国家中存在多大的洗钱数量,各国情况都不一样,不好估计,也没有过硬依据。”参与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说。针对有关专家提出的中国洗钱数量,人民银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这个数字也是估计出来的,仅供参考而已。”

  虽然资金规模无法确定,但洗钱对我国经济的危害不可低估。据人民银行的数据,自2004年4月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立至2005年9月期间,累计接收本、外币可疑交易报告65.44万笔,金额2480.23亿元人民币和769.2亿美元,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而在2004年中,我国已成功破获洗钱及其相关案件50起,涉案金额5.7亿元人民币、4.47亿美元。

  立法出于形势所迫

  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属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回顾我国近年查处的几起洗钱案件,不难看出洗钱行为对经济社会的严重危害:许超凡、余振东等人的“中行开平支行”洗钱案,涉及挪用公款4.83亿美元,资金通过洗钱被转入到许超凡等人在香港和加拿大的个人账户;成克杰洗钱案中,成克杰将受贿所得的4109万元,通过香港商人渠道,曲线转入了成克杰指定的账户;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

  最有效最重要的反洗钱手段,就是采取法律措施。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犯罪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对预防和打击洗钱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介绍,现有反洗钱法规还散落于诸多法律和规定中,尚未系统化,尤其缺乏一部“骨干法”,即专门的反洗钱法;而且洗钱犯罪具有跨行业、跨区域的复杂特点,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反洗钱监测分析和内控制度也均需要加强。

  “由于现行法律体系仍不完整,系统性、协调性差,法律级次和效力较低,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和效果。”冯淑萍说,“这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反洗钱法。”

  根据上述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委托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反洗钱法。2004年3月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全面启动,并于2005年8月完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此次提请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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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种常用的洗钱方式

  其一,利用金融机构。包括:伪造商业票据;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用票据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信贷回收;利用期货、期权洗钱。

  其二,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隐瞒公司的真实所有人;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

  其三,通过商品交易活动。洗钱者可能会因受到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严格限制,在短期内无法方便地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现金对犯罪组织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为了达到尽快改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的目的,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的一种方式。

  其四,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账户保密的限制。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规定“例外”的情况,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即构成犯罪。二是有宽松的金融监管,设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等匿名公司,并且因为公司享有保密的权利,了解这些公司的真实情况非常困难。

  其五,其他洗钱方式。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所得。

  目前,国际上洗钱手法又有新的发展。例如,利用信用卡和国际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网上交易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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