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获侵权线索公安即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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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今天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新快报讯(记者 刘正旭 牟晓翼 通讯员 黄广雄韦志军宋扬)今天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黄埔海关昨日在东莞公开销毁查获的大批走私侵权物品。记者同时了解到,为提高打击走私侵权的效率,今后海关一旦获得可靠走私侵权线索,即可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黄埔海关关长李佩林表示,以往海关查到走私侵权案件时,要调查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后,才可移交公安机关,这样不仅难度相当大,而且过程也相当漫长,还有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为提高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效率,今年4月1日海关总署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规定一旦海关掌握了可靠的线索,就可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该海关法规处知识产权科黄科长介绍,新法规出台后立即显示出了威力,黄埔海关在一次对出口产品的检查中发现,出口产品涉嫌侵权,于是通知工商部门到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确实存在造假侵权行为,随后立即将该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目前,两名涉嫌造假侵权者已被刑拘。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