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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2·20”沉船原因查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39 云南日报

  新华社天津4月25日电(记者满学杰、张泽伟)记者从天津海事局采访了解到,渤海“2·20”沉船事故主要原因已查明,是内河货船盲目下海作业,并严重超载,货船侧翻迅速沉没,没有海上航行经验的船员最终无人生还。

  天津海事局24日证实,2月20日在渤海海域失踪的一艘民用货船在曹妃甸西南约8海里处沉没,船上10人全部失踪。法医认为,冬季沉船人员尸体不会漂浮上来。

  据天津海事公安局副局长程汝芒介绍,“2·20”沉船名为“鄂荆州货3888号”,系湖北陈志勇等四人合资140万元于2005年1月在湖北宜昌建造。今年初,湖北李承伟与船主签订了租船合同,在江苏连云港对该船进行改装后,开往河北曹妃甸。货船在2月20日到达曹妃甸后即开始吸沙作业,随后在运往天津港途中失踪。

  天津海事局在2月26日接到沉船报告后随即组织搜救工作,并出动了海事、救助、渔政等多家单位的飞机、船艇,还动员了天津、河北滦南等地的渔船和附近水域活动的30条小型施工船舶参与救助行动。3月20日事故调查组在海上进行声呐扫测时发现一条沉船,证实该船为“鄂荆州货3888号”。

  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孙清说,失事当天气象为东南风4-5级,中浪,不存在恶劣气象条件造成船舶沉没的可能。经海事公安部门调查,也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有调查证据表明,船舶沉没原因有四:

  一是“鄂荆州货3888号”超航区航行,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该轮作为内河船舶,其结构、强度、抗风浪能力等都是按照内河船舶标准建造的,船舶的载重线勘划、检验等也都是按照内河标准进行的,该轮到渤海湾施工作业属超航区航行。

  二是船员没有海上航行经验,除一人有轮机长证书外,其他船员均没有船员证书。这些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和培训,没有海上航行经验,遇到特殊或紧急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置。

  三是货轮被私自改装并超载。该船最初设计吨位为500吨左右,但在连云港改装时,货舱围壁被加高30公分,人为将其设计吨位提高为700吨。而失事当天,该船的实际载重超过了900吨。

  四是货轮因配载不当发生船体倾斜。据失踪船员龚文超失事前与妻子的通话反映,货轮在装载过程中因吸入的沙子分布不均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了船体倾斜。而根据海事部门的扫测和探摸结果,该轮侧躺海底,左舷在下,可能在沉没时首先左舷进水,造成船舶整体迅速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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