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220”沉船事故原因查明无人生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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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51 石家庄日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满学杰张泽伟)2月20日发生在渤海曹妃甸西南的沉船事故主要原因已查明,是内河货船盲目下海作业,并严重超载,货船侧翻迅速沉没,没有海上航行经验的船员最终无人生还。 天津海事局4月24日证实,2月20日在渤海海域失踪的一艘民用货船在曹妃甸西南约8海里处沉没,船上10人全部失踪。法医认为,冬季沉船人员尸体不会漂浮上来。
据介绍,“2·20”沉船名为“鄂荆州货3888号”,系湖北的陈志勇等四人在湖北宜昌建造,今年初改装后开往河北曹妃甸。货船在2月20日到达曹妃甸后即开始吸沙作业,随后在运往天津港途中失踪。 天津海事局在接到沉船报告后随即组织搜救工作,并出动了海事、救助、渔政等多家单位的飞机、船艇,还动员了天津、河北滦南等地的渔船和附近水域活动的30条小型施工船舶参与救助行动。3月20日事故调查组在海上进行声呐扫测时发现一条沉船,证实该船为“鄂荆州货3888号”。 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孙清说,失事当天气象为东南风4-5级,中浪,不存在恶劣气象条件造成船舶沉没的可能。经海事公安部门调查,也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有调查证据表明,船舶沉没原因有四:一是超航区航行,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船员没有海上航行经验;三是货轮被私自改装并超载;四是货轮因配载不当发生船体倾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