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次报假案只为“免费住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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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04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因遗失身份证无法登记住宿,生意人程某竟先后11次报假案,向警方索取“案件回执单”,从而凭着单子顺利登记住宿。“我说我身无分文,一般警察还会免费给我提供住宿。”尝到甜头的程某竟然乐此不疲。 昨天,记者从苍南县警方获悉,程某在苍南龙港镇故伎重演时,被警方识破,最终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程某是青海人,近日向苍南龙港警方报案说:“我的包被抢了,里面有身份证和2300元钱。”他还说,他被抢后身无分文,没有路费回家,请公安部门给予帮助。 值班民警在询问案情时,程某闪烁其词,难以自圆其说,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深入调查,程某所报遭歹徒飞车抢夺一案纯属捏造。 据程某交代,2005年春节期间,他在湖南做生意时,因遗失身份证无法登记住宿,便突发奇想,用报假案的方式,索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回执单”,从而顺利登记住宿。 由于他说自己身无分文,无法回家,警方不仅为他付了住宿的钱,还给了他几百元路费。 “以后出差都可以不花钱了……”尝到“甜头”后,他又在福州、武汉以及温州等地先后11次报假案。 据警方介绍,程某此前曾先后两次到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五马、南浦派出所报假案称被抢劫,曾被鹿城警方治安拘留15天。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通讯员 谢建贺 张炳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