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举行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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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省公安厅研究部署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将认真落实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审批、检查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举行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按照布置,各级公安机关在节日前集中开展一次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整改、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张正安 杨耀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