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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实行虚假违法广告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26日消息(记者文伟 通讯员李健)为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等四部门将联合制定虚假违法广告公示办法。

  虚假违法广告公示制度,主要对呼市地区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的监测和确认。办法规定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测主要由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呼和
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测,主要监测虚假违法广告的上级主管部门监测转办的虚假违法广告。在经过严格监测后,确定虚假违法广告,并在虚假违法广告公示前,由工商、宣传、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各自职能对违法广告共同进行确认。

  虚假违法广告经工商、宣传、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共同确认后,联合印制《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在药店、商场、医药、诊所、公共广告栏、社会阅报栏等显著位置和呼和浩特红盾信息网每季度向社会公示。对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和管理,将有力整合部门执法力量,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现,有效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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