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建立公民出境旅游安全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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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24 人民政协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孙玉波)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 预案提出,预警信息分三个级别,分别是:提示、劝告、警告。经授权,国家旅游局或其他部门向社会发布旅游预警信息。预案明确,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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