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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农民还建房可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25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谷滩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要 举全市之力加速推进红谷滩新区开发建设进程,提出包括允许红谷滩农房还建房在补办相关手续后可发给经济适用房产权证, 并可上市交易等9大措施。

  农民还建房可上市交易

  红谷滩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自2006年起五年内由新区管委会实行“自主收储、自主经营”,土地出让收益直 接进入新区财政专户,全部用于红谷滩新区开发建设。

  在红谷滩新区建设

经济适用房,用于安置农房拆迁户,已建成的农民还建房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发给经济适用房产 权证,加盖“农房还建专用章”,上市交易时补交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

  红谷滩新区征用土地所涉产业用地可在周边县(区)选址,由新区管委会按市政府产业用地政策统一购置,安排给被 征用土地的村(场)用于产业发展。

  对新区实行税收返还

  同时,对每年补贴新区城市维护费1000万元及上交市级收入部分实行财政返还的扶持政策再延续三年。并按属地 管理的原则,将新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企业和涉外的企业税款征收划入红谷滩税务部门征管。以红谷滩新区2005年上划中 央“两税”为基数,从2006年起到2010年止,按省对市计算税收返还办法给予返还。

  部分行政许可委托新区办

  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办理辖区内的教育、文化、卫生、民政、

城市建设、市容管理、房屋管理 等有关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登记审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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