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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改《刑法》加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2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专稿:中国立法机关正在酝酿修改《刑法》以遏制近年来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修改的主要内是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刑事惩处力度。除此以外,在中国立法机关对《刑法》进行新一轮小规模修改中,还对商业贿赂、协助洗钱等新型金融犯罪的定罪和处罚作出了明确规。

  这是中国自1997年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以来的第六次小规模修改。每一次的小
模修改都是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

  《刑法》修正案草案是从去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此次正在召开的常委会议是对其进行二审。修正案草案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内容。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透露,今年一季度,中国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人数虽有所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专家分析说,造成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失职。回想去年底中国东北石化工厂爆炸污染松花江事件以及发生在北、新疆等地的矿难,大都是责任事故。此次《刑法》修改将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刑事惩处力度,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标、强迫他人冒险作业、瞒报事故等都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刑期年限最高达十年。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在正在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介绍了上述内容,他说:

  “对一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加重处罚;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或者谎,贻误抢救或者造成事故灾害扩大,情节严重的,也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修改涉及《刑法》的20个条款,除安全生产问题外,金融领域犯罪所占比例也不。商业贿赂作为中国政府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将被加大刑事制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介绍说:

  “对公司、企业以外的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危害社利益的行为,例如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数额较大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拟对《刑法》(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针对贷款诈骗、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益等行为规定了追究和惩罚的办法,并增加了破产欺诈罪。就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修改后法律也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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