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降分录取将追究责任 中招实行"阳光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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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为维护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秩序,保证考试、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我市特出台相关规定,对今年中招工作中违反招生管理和纪律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根据规定,如出现下列行为者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规定追究责任:初中学校未成立中考改革和毕业生鉴定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初中
据介绍,违反招生管理、招生纪律及其他纪律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政纪律处分。 (记者 李守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