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大庆整治商饮服行业广告“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48 黑龙江日报

  记者 任志勇

  本报讯从4月15日起,大庆第一阶段打击“霸王条款”活动进入查处期,两户拒不改正的企业因使用“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

  据介绍,今年整治“霸王条款”从3月15日开始至年底结束。第一阶段重点清理整治商饮服行业经营场所使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以及制度规定等“霸王条款”。从3月15日-4月15日,有63户企业自动改正了“霸王条款”,责令改正的有91户。

  据了解,今年工商部门整治“霸王条款”分为三个阶段,第二阶段重点清理整治旅行社的不合理约定,以及在合同条款中设置合同陷阱等问题;清理整治电信合同中存在的对用户身份和价格歧视,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服务项目强行收费以及滥用客观因素为自身免责等问题。10月1日-12月31日进入第三阶段,重点清理整治房地产商住房装修装饰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供热企业设置合同陷阱等“霸王条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