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完善法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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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6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就今明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纲要》强调,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纲要》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针对当前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纲要》要求,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要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开通中英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工作平台,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纲要》指出,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纲要》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维权活动,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依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 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高等院校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