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欲告“网婚”丈夫重婚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19 今晚报 | |||||||||
新华社哈尔滨4月25日专电(记者范迎春)因为丈 夫在网上“娶妻生子”,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的蒋女士认 为其行为背叛了家庭,近日欲以“重婚罪”起诉丈夫。
蒋女士与丈夫结婚数年,孩子快上小学了。2005 年,家里安装了宽带网,开始时在单位做技术工作的丈夫 主要是通过网络查找一些资料,上网的时间并不多。但是, 蒋女士最近发现丈夫开始迷恋上了网络,每天一下班立刻 坐在电脑前,对家里和孩子的事情不闻不问。 一天,趁丈夫去厕所的间隙,蒋女士好奇地到电脑前 看看丈夫到底在网上做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丈夫原来在网上已经同一个女网友一本正经地过上了日子。 两个人的对话非常“暧昧”,还说已经给孩子准备了晚餐 等。 蒋女士气愤地质问丈夫,但是丈夫说她不懂网络,坐 下来继续与网上的“老婆”缠绵。蒋女士气急之下强行关 闭了电脑,两个人发生了激烈争吵,伤心的蒋女士带着孩 子回了娘家。蒋女士本以为丈夫会很快“回心转意”,没 想到丈夫接连几天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像什么事情也没 发生一样。 蒋女士找到一个懂法律的朋友倾诉,想与丈夫离婚, 询问能不能以“重婚罪”起诉丈夫。朋友耐心地进行了劝 解,还与蒋女士的丈夫通了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解释, “网络婚姻”只不过是游戏,自己根本不知道网上的“老 婆”是哪里人,也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进行联络,希望蒋女 士原谅他。 朋友告诉蒋女士,网络婚姻是虚拟的,不承担任何权 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不负法律责任。构成重婚罪的要件是 夫妻一方公开与第三人同居,所以因网上“同居”状告丈 夫重婚罪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