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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犯 竟勒索警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索要10万元作为坐牢的损失,被警方刑拘

  本报深圳讯一名刑满释放犯竟然对当年抓获自己的民警心存报复,并向民警电话勒索现金10万元,作为当年被击伤和坐牢的损失。深圳市龙岗警方联手江西警方,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前日记者获悉,贺某已被江西警方刑事拘留。

  本月17日下午,正在上班的龙岗公安分局横岗派出所民警周某接到江西老家打来的电话:一位名叫贺某的刑满释放犯找到家中,索要现金10万元,并威胁如果不给就让全家人永远不得安宁。周警官回忆,1996年在江西永新工作期间,曾经参与侦破一宗现行抢劫案,在抓获几名犯罪嫌疑人时,曾遭到犯罪分子的拒捕反抗。当时周警官开枪将其中一名拒捕逃跑的犯罪分子贺某击伤并抓获。后贺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时贺某中枪时曾扬言,要对当事民警进行报复。

  本月14日,刑满释放后的贺某找到周警官在江西永新的家中,却得知周警官因工作调动到了深圳。贺某以周警官当年是带队领导为由索要赔偿,声称如果不给,就要让他们家出大事。贺某在索要周警官联系方式未果的情况下,留下了联系电话要周警官与他联系。

  周警官十分担心父母及家人的安全,放下电话后,他立即向派出所领导及原永新县公安局领导报告了这一情况。深圳警方吁请江西警方重视并对民警家属给予保护。当晚10时许,周警官按照贺某所留电话与其取得联系。贺某在电话中叫嚣,如果周警官不给10万元现金作为自己当年被击伤和坐牢的损失,就让其全家不得安宁。

  龙岗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袁湘滨局长获悉此事后,立即指示将此事上报市局及刑警支队,为永新县警方提供贺某恐吓勒索的罪证,并指派分局政治处、刑警大队和派出所组成的工作组赶往永新县公安局协助工作。

  20日中午,工作组一行六人赶赴江西,工作组一方面请当地警方对民警家属进行保护,对嫌疑人贺某展开调查,适时抓捕;一方面带着慰问金看望了周警官的家属。当地警方立即安排人员协助工作组开展工作,当地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此案。

  21日凌晨,经过周密部署,工作组与当地警方冒雨展开联合行动,进入永新县里田镇洋湖村委大桥头村准备对贺某实施抓捕,在向当地村干部调查证实贺某就在自己家中的情况后,警方冲入其家中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随后,当地警方对贺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余胜容)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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