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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蜈蚣或告南海蜈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为何这么像我!本报《西门蜈蚣不出洞西樵蜈蚣闹江湖》报道引起极大反响

  本报记者王漫琪通讯员曾令华

  本报昨天报道了南海新扎“西樵蜈蚣”与澄海百年“西门蜈蚣”的“较量”(详见《澄海蜈蚣不出洞南海蜈蚣闹江湖》)之后,在两地民间引起轰动。澄海有关人士向记者表
示,“西樵蜈蚣”若涉嫌抄袭“西门蜈蚣”,将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取得证据将考虑采取行动维护权益

  《西门蜈蚣不出洞,西樵蜈蚣闹江湖》一文昨天见报后,在“西门蜈蚣”的故乡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澄海“西门蜈蚣”队的老艺人们一看本报报道,一阵哗然:“西樵蜈蚣”怎么跟我们的蜈蚣一模一样?!“蜈蚣舞”第五代传人陈喜顺昨晚与记者通电话时情绪非常激动:开始还以为西樵只是像往年一样扎条“铁蜈蚣”而已,没想到今年新扎的“蜈蚣”与“西门蜈蚣”外形却如此的相似。据陈喜顺回忆,此前西樵方面曾派人到澄海西门联系外出表演事宜,当时对方曾对“西门蜈蚣”拍了照,还拿走一些影像资料,陈喜顺等人未存任何戒心。陈喜顺认为,不排除对方早有抄袭预谋。

  “一定要向西樵方面讨个说法!”陈喜顺气愤地说,西门蜈蚣已有百多年历史,是澄海人的骄傲,绝不能允许这门绝技落入外人手里。

  “西门蜈蚣”是否打算追究“西樵蜈蚣”的侵权,西门居委会负责人蔡卓强对此持谨慎态度,他表示打算“五一”期间派人到西樵实地考察,如取得确凿的证据证实对方侵权,他们会考虑采取行动维护权益。

  版权部门意见向对方所属版权部门投诉

  据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汕头办事处主任杨俊兰介绍,“西门蜈蚣”去年8月就其躯壳造型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登记了版权,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现被仿冒侵权,“西门蜈蚣”就具备了证明该“躯壳造型”版权归属的证据,被仿冒一方可以向仿冒一方所属的版权部门投诉,再由当地版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另外,被仿冒一方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澄海蜈蚣或告南海蜈蚣

  图:《羊城晚报》报道版面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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