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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市机场股份公司总经理轻信骗局卷入贷款诈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天出庭受审

  本报深圳讯记者宋毅报道: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崔绍先涉嫌贷款诈骗一案。崔绍先自称喝多了酒而被同案被告张某钻了空子,轻易授信3亿元贷款,张某等人据此骗贷达2.55亿元,还涉嫌合同诈骗1.3亿元被公诉。

  骗子设圈套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民鑫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玉明介绍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刘克勤、信贷员张殿权与原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崔绍先认识。之后,被告人张玉明、崔绍先盗用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刘克勤、张殿权商谈所谓“贷款业务”。

  为使骗局得逞,张玉明指使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民鑫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其伟(化名田雨),和公司出纳李振海冒充机场公司的财务人员,在福田区某酒楼接待张殿权,并与张殿权商谈具体贷款事宜。

  骗了两亿多

  在商谈过程中,由于被告人田其伟不慎暴露了真实身份,被张殿权察觉。之后,田其伟不敢再露面,改由被告人李振海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同年7月11日,李振海假冒机场公司财务人员与兴业银行签订了金额为3亿元的基本授信合同。之后,李振海与兴业银行签订了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0.25亿元的借款合同,并在合同及所有贷款资料上加盖其伪造的机场公司公章。2.25亿元的贷款贷出后,全部被被告人张玉明转到其控制的公司并非法占有。

  再骗三千万

  2004年7月初,2.25亿元的贷款即将到期,被告人张玉明、崔绍先、李振海便与兴业银行的刘克勤、张殿权等人商定,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利用授信额度内剩余的0.75亿元贷款额度,循环贷款三次,共计2.25亿元,将还贷的期限变相延长一年。被告人崔绍先在虚假的贷款合同上签名,李振海在贷款合同上加盖了伪造的机场公司公章。

  2004年8月27日,张玉明、崔绍先再次盗用机场公司的名义,以张玉明个人和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担保,由崔绍先以机场公司的名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签订了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同日,李振海将骗取的3000万元贷款中的2932万元转到西北亚奥公司,并将其用于归还西北亚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的贷款。

  骗子擅骗术

  而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早在此案件之前,张玉明就指示田其伟冒充青海证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轻易从一家公司骗取1.3亿元资金并占为己有。

  2003年1月1日,张玉明指使田其伟假冒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使用伪造的青海证券公章,以青海证券的名义同岳阳长炼兴长企业集团公司、民鑫公司签订了一份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由长炼兴长公司出资共1.3亿元委托民鑫公司在青海证券深圳证券营业部理财,年回报率为10.01%。合作期间,长炼兴长公司的资金不得被提现、转账。张玉明、田其伟收到长炼兴长公司的1.3亿元后,用伪造的长炼兴长公司的公章将资金转移到张玉明控制的公司非法占为己有。

  “三骗”是近亲

  出庭受审时,崔绍先说过于相信张玉明,最早在一次喝多了酒后让张某钻了空子,后来变得欲罢不能,只能侥幸地寄希望于张某能够变卖股票、房产还上贷款。崔绍先称,在张某还不上贷款利息时,他还垫上了数百万元的利息。

  据第四被告人李振海称,担任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民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的田其伟是张玉明的外甥。他则是张玉明的表弟。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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