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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玩交易收入开征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05 扬子晚报

  浙江的企业家甚至民间人士热衷于艺术品投资全国闻名,但现在,他们的热情也许会因一则新税收规定而改变——记者昨天获悉,该省地方税务局已发出通知,对个人取得的书画作品、古玩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凭合法凭证扣除)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原值的,对取得的转让收入暂按成交价的2%核定征收。(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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