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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私改养路费8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09 北京晚报

  本报讯36岁的马俊起原是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北城收费中心的临时工,但他竟先后3次利用他人微机卡进入养路费交费系统,对52辆机动车的养路费和滞纳金信息进行修改,涉及人民币81.4万余元。今天上午,马俊起和为其提供机动车号的老乡、无业人员邢志永因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马俊起是平谷人,小学文化。他说,自己1989年就在路政局当临时工,根本没有操
作系统的权利。而怎样刷卡、怎样修改信息,是他利用打扫卫生的空当跟收费员“学”的。“我第一次修改用的是主任的卡,后两次用的是收费员的,他们的卡都在桌子上。”

  马俊起说,他常用的作案手法就是下班后进入收费室,将交养路费的日期延长,这样滞纳金就不存在了,或者将没交费的车改成已交。去年五一,邢志永拿着5辆车的车号找到他,让他“把养路费和滞纳金免了”。“养路费是国家财产,但我当时就是想赚点儿钱花。”马俊起十分清楚,收费中心经常会对账,自己的行为很快就会被发现,但为了钱,马俊起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私自修改信息。修改后,马俊起拿着正式的机打养路费发票就能轻松的赚取不义之财。

  而邢志永称,五一放假期间,自己和马俊起在一起打牌。马俊起输了钱后,主动提出让他“帮着找几辆车”。他便在村里找到一些开货车的司机,再通过他们继续寻找想在养路费、滞纳金上做手脚的司机,并承诺“能少交一半儿!”

  马俊起第一次作案后,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了他的行为,领导对他进行批评后将改动的记录改回。后来,马俊起竟自作聪明地关掉了警报器和监视器。但他第三次作案时出入收费室的行为被保安看到了。经过核对信息改动时间,收费处终于找到了这个“内鬼”。去年6月8日,马俊起在宿舍被抓,民警当场搜出3张写满车号的纸和多张行驶证复印件。目前被改动的信息已被及时改回,损失得到挽回。王萍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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