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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黑老大”竟然是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7:12 深圳晚报

  肇庆“黑老大”竟然是警察

  ■涉黑案昨日开审

  ■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电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4月25日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治安管理股股长。

  龙杰锋是广东四会市罗源镇人,于1997年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毕业后相继在四会市巡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警察身份的掩盖之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据指控,自1999年以来,“龙兴社”以四会市罗源镇籍人员为基础,多次在四会市城区及周边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

  2005年2月24日,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凶手是其仇家)。广东省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其隐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累累血案得以曝光。

  龙杰锋如此作恶多端,为何却能在警察队伍藏身6年之久?原来,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在4月25日上午的庭审当中,陈国阳和张伟洲被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陈国阳和张伟洲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罪名不成立。

  此外,检察机关还提请法院对另外31名被告人(均为“龙兴社”骨干成员)定罪量刑。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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