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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 一饭店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21:46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李国萍 通讯员 郭智军) 4月26日,呼市回民区工商分局12315维权大队对辖区内一家饭店的“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条款”进行了现场规范纠正,当场拆除了立于店堂显著位置的明示标牌,限期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据介绍,饭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纯属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呼市回民区工商分局将于5月8日前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呼市消费者协会。同时,责令该饭店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餐饮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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