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卫生局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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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1:23 生活报 | |||||||||
本报26日讯 今天记者从哈市卫生局了解到,即日起哈市卫生系统将严查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并开设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账户,在期限内上缴收受款物的可免于或减轻处分。 据了解,哈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时间从4月中旬至12月结束,治理工作的重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
各单位要从4月下旬开始到年底,普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将单位的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主动上缴到当地卫生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账户。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问题较大的,能主动说清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问题较大的,经组织帮助能主动说清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哈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电话:84664485 哈市卫生局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黑龙江省卫生厅 开户行:哈尔滨市工行革新支行 账号:3500044119008809217 (本报记者 侯文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