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 行贿药企上“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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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1:56 东南快报 | |||||||||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 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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