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刘利民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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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7:3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太原4月26日电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05年5月3日发生在太原的北京一名警察遭群殴身亡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7名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刘利民在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纠集、跟踪、指认的主要
案情 回放 北京警察太原遭群殴身亡 2005年5月3日20时左右,驾驶桑塔纳轿车的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民警刘利民,与驾驶丰田吉普车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民警李忠义在太原市一十字路口附近,因行车发生争执。刘利民存报复之心,驾车跟踪李忠义,同时给安胜利、张吉打电话。安胜利、张吉纠集周传全、赵云钢、朱燕军、郅慧成、王涛、郑惠忠到桃园路新唐都大酒店。 当晚8时50分左右,经刘利民指认后,张吉等人在太原市新唐都大酒店对面的停车场内将李忠义拦截并殴打。期间,周传全用木板击打李忠义头部,致木板断裂;安胜利、朱燕军分别用木棒、铝合金管击打李忠义。后9人逃离现场。李忠义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贺琳 ■新闻追踪 死者家属称 一定要上诉 李忠义的妻子赵女士在宣判后对记者说:“我一定要上诉。”她说,法院已经认定刘利民不属自首,就没了法定减轻处罚的理由。刘利民家属在判决前向法院交了5万元赔偿款,就是判决中的“其近亲属能主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经济损失”。此前法官曾询问她就赔偿部分是否同意调解,她坚绝拒绝了。 段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