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大常委会议听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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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9:1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实习记者 王璇) 交通标识越来越清晰、车辆增加未带来太多拥堵……昨日召开的长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长春市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 长春市副市长高学章汇报表明,目前长春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近50万辆,市区已达30万辆;驾驶员90万人,市区达72万人。2005年以来,长春市共投入资金1900余万元对各类
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治理整顿报废车、拼装车”专项行动,交警部门发现报废车辆上路立即扣留,2005年全市共收缴、查扣报废机动车1745台,拆解销毁率100%。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严格执行培训复试制度,二年培训复试此类驾驶员2286人。 另讯 长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长春市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近三年来,长春市有39人因安全事故被免职、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