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治理排污限定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0: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12家排污大户年底前完成治理 2家2007年底前完成

  ●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将依法停产并处罚款

  公众对于环境污染具有知情权,省环保局昨日公布了今年20家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污要明示公众

  在这20家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中,有西安市企业3家,分别是中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西安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这20家企业在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后,各市环保局将进行核查。省环保局同时要求,这些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省环保局。对于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将由当地环境保护局公布,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将由省环保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14家污染源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决定对14家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它们分别是: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新耀水泥厂、略阳铧厂沟金矿、西北化工研究院、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石头河电解锰厂、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兴化股份公司、陕西焦化有限公司、秦岭发电有限公司、西铁韩城水泥厂、西北植物研究所化工厂、榆林炼油厂。其中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必须在2007年年底之前完成,其他企业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

  这次要求限期治理的企业都是目前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为加快治理工作,省环保局要求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报经省环保局审查同意后,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下达停产治理通知,并处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