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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绝大多数价格听证会“逢听必涨”,中消协建议——— 听证会应由媒体全程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26日发布消息说,价格听证制度要防止走过场。该协会认为,我国现在的绝大多数价格听证会存在“逢听必涨”等问题。

  四类问题

  首先,绝大多数价格听证会是“逢听必涨”,但其涨价理由常常让人难以信服。某
些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业一边要求提高收费价格,另一边却在支付巨额工作餐费、给予管理层高薪、为工作人员提供业内特殊福利待遇。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听证会同意涨价,公司赚钱,百姓买单的怪现象。

  其次,听证会制度本身尚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不够严密。价格听证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听证代表的选拔程序不明,有的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不为消费者说话,专家及特邀人员的意见倾向性过强,听证结果难孚众望;听证会议题的设置不够科学,重在探讨应涨多少,对于该不该涨、除涨价外是否有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不在关注之列;听证过程中,缺乏相互质疑和辩论;听证结果对最终决策未能形成有效的制约。

  第三,消费者与经营者代表之间实力悬殊,信息严重不对称。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是遏制涨价要求的关键所在。但是,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资料均由经营者提供,由于价格成本调查的专业性极强,消费者代表在质证、分析、反驳等各方面处境十分不利。

  第四,听证会的组织者应充当主持人的角色,让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观点。但在实践中,其中立性常被质疑。有的行业在开听证会之前,就已定好了涨价的基调,让人难以接受。

  中消协建议

  中消协建议说,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听证制度应该防止走过场,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体系;严格代表选拔制度,保证消费者代表的名额和发言权;建立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强化违法责任追究。

  就代表选拔制度,中消协建议说,现实中消费者的力量分散,利益表达机制缺乏,为更好地反映其诉求,防止其名义被滥用,建议首先消费者代表的选拔应由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组织负责,通过明示标准、公开征集、摇号确定等方式组织落实。

  其次,听证代表的总体名额应合理分配。由于政府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都有各自立场,而价格决策影响公众利益,因此,消费者代表的名额应多于经营者代表与其他人员,并由立法予以明确。

  另外,消费者代表的准备、发言时间以及调查经费应给予保证。目前,听证材料送达代表的最低时限仅为10日,建议延长至一个月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调查、取证费用,使其能够做好相应准备;在听证会上还应给予消费者代表足够的发言、质证和辩论时间,保证其有效参与、享有充分的发言权。

  怎样建立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中消协的建议是,在听证过程中,应由新闻媒体全程报道、现场直播,让公众了解会议的具体情况以及会上各方的主要意见。

  另外,中消协还表示,近年来,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业要求涨价的主要理由是“成本增加,不涨价就会亏损”。但是,真实情况如何,只有他们自己知晓。目前,有的听证会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申请人,并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对企业提供资料进行评审,其评审报告难免引人疑问。

  为此,中消协建议,应该由价格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成本监测机制和价格管理数据库,掌握主要行业的有关信息,避免过分依赖企业单方提供的成本资料。其次,应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实施强制评审,提高价格听证资料的可信度。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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