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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4万元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受贿巨款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24 人民政协报

  据新华社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26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办公室主任职务期间,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接受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宁的请托,利用其主管河北省进口汽车配额的审批和分配工作的职务便利,为
森华公司提供1249个汽车配额,并收受丁宁给予的人民币4723万元;2002年4月,李友灿还利用其职务之便,向唐山冀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索要价值19万元大众高尔夫轿车一辆及手续费共计2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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