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定各类综合会议领导发言不超1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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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42 春城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获悉,从即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按此规定,昆明市政府召开的各类综合型会议,汇报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并要求发言要讲普通话。以此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工作效率。 据悉,为使昆明市政府会议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该细则要求: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通知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的,不能由副职代替。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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