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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规定各类综合会议领导发言不超10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42 春城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获悉,从即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按此规定,昆明市政府召开的各类综合型会议,汇报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并要求发言要讲普通话。以此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工作效率。

  据悉,为使昆明市政府会议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该细则要求: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通知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的,不能由副职代替。因故
不能参加的,须向主持会议的政府领导或秘书长请假;议题承办部门需带1名工作人员到会时,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到会;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倡导开短会,讲短话,讲普通话。综合性大会,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汇报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多媒体演示的,演示设备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准备就绪,演示操作人员姓名须报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不得随意进出或中途退会,不得接待客人和接打电话,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携带手机的应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有急事可通过办公厅会务人员转告;参会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凡未规定传达的,不得扩散,有传达和落实任务的,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未经批准,不得翻印。(李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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