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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率先推行“化肥产品先行赔付”制 春耕看农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1:56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平记者姜艳)质监部门花钱买化肥,赔给受劣质农资坑害的农户,这对很多农民来说似乎不可思议。然而,不久前深泽县推行的“化肥产品先行赔付”制度,却在我省开了先例。

  4月8日,深泽县西北留村村民刘生发高兴地把该县质监局专门送来的化肥,撒到了自家农田里。看着田里绿油油的麦苗,老刘心里又燃起了新的希望。“这一切都得益于质监
部门推行的先行赔付制度。”

  老刘介绍,今年开春后,他购买了9袋标有“内蒙古乌拉山牌”的化肥。施肥后不久,发现麦苗长势明显不如别人的庄稼。种了十几年地的老刘怀疑问题出在化肥上。听说县里出台了假农资产品先行赔付制度,4月6日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该县质监局农资产品救助中心投诉。

  受理了老刘的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经销该品牌化肥的销售门市进行了检查,现场封存了标有“内蒙古乌拉山牌”的化肥产品,并抽取样品送省质检院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化肥产品氮含量只有28.2%,与产品标准要求(46.0%)及该产品外包装标志值(46.4%)不符,属于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

  事实一经认定,在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深泽县质监局立即按先行赔付制度有关规定,出资购买了9袋质量合格的化肥送到刘生发的家中。颇感意外的老刘激动地说,没想到一个试试看的想法竟真的获得了赔偿,而且这么及时。要是等到有了处理结果以后再补偿,一旦误了农时,我这10亩地就得减产1000多公斤。

  "刘生发是推行先行赔付制度以来第一例受益的农户。"该县质监局局长赵同建感慨地说,我们这里多数农民一年的收入大都指望庄稼地,对于假冒伪劣农资坑农案件,如果处理周期较长势必会贻误农时,给农民带来更大的损失,而先期赔付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据介绍,去年11月份,深泽县质监局专门成立了"农资产品受害者救助中心",受理化肥类农资产品的投诉、落实赔付工作。为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该县质监局又推出了先行赔付制度,规定凡在全县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购买化肥类农资产品(包括尿素、磷肥、二氨、复混肥等)的用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直接向质监部门投诉。质监部门将对所投诉的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服务。经检验确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质监部门将出资购买与投诉产品同等价值、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及时送到投诉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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