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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名”肺炎,立即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1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诚)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将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核实、筛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必须立即上报。

  据悉,市卫生局近期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处置情况;检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点设置情况,是否能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检查各医院对传染病病人,尤其是对呼吸道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流程是否科学等。
本市还将开展新一轮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做到全员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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