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瞒报安全事故判刑7年都还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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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26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六)草案。针对草案有关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可处拘役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许多委员表示,应当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除对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作出规定外,还对其他一些有关安全事故的条款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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